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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记:清史之雍正本纪

刘磊 · 昨天 12:43
清世宗宪皇帝,讳胤禛,年号雍正。康熙十七年生,母乌雅氏位卑,清宫生母不抚嗣,满月继后佟佳氏亲养之。
雍正元年(1723):力反康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之政,倡着意搜剔,言:“朕在藩邸四十余年,凡臣下结党怀奸、欺罔蒙蔽,皆朕深知灼见!”
五月,诏扩密折之制:各省布政使、按察使、学政及道府同知,俱准密折言事。密折之法,始于康熙二十年,其折直达御前,所奏兼及米价阴晴、婚嫁囤积。田文镜奏河南索财礼过重,李卫报杭州茶商囤积居奇,雍正朱批曰:"朕非好为苛察,但欲周知外间情伪耳!"
八月,创密封建储制,缄名藏“正大光明”匾后。同月,行火耗归公,每两地丁明征火耗不得超二钱,定养廉银,知县岁增银千五百两,总督二万两。
冬,青海罗卜藏丹津,聚众八万寇西宁。命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岳钟琪率精骑五千,风雪夜驰三百里,破哈达河敌垒,丹津易妇装遁。青海平。五年,噶尔丹侄策妄阿拉布坦死,子策零立。廷议乘乱伐之,谕曰:"此贼不灭,必为蒙古巨患,贻中国隐忧!"七年,以岳钟琪领西路,傅尔丹督北路讨准。九年六月,傅尔丹轻进和通泊,中伏大溃,士卒死者万人,震动京畿。十年八月,喀尔喀亲王策凌诱敌至光显寺,伏兵断谷。血战三日,斩首万余,准部乞和罢兵。五年用兵,耗银六千万两,府库仅存两千四百万两。
是年,直隶工匠造龙骨水车,日溉田百亩,有司恐“夺佃户生计”,禁推广。
雍正二年(1724):时士大夫免徭役,官绅坐啸,百姓啼饥,此弊相沿千载,正月, 田文镜首奏绅衿田连阡陌而赋无升斗,河南遂试行士绅一体当差纳粮。后诏士绅同徭役、均赋税。五年,江苏生员哭于文庙,谓朝廷轻士,李卫立斩十八人。七年,清隐田四十万顷,岁增赋银六百万两。乾隆间,许绅衿输银免杂役,生员词讼,州县官不得刑讯,其制渐亡。
六月,推摊丁入亩,丁银入田赋,民不知役,户口蕃息。
七月,诏查天下亏空,限三年补足,逾期者斩监候。抄家苏抚,籍没银数十万两,督抚震悚。各省补亏空银二千六百余万两,户部库银亦由康熙末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
雍正三年(1725):十一月,皇贵妃年氏卒,恸甚,辍朝五日。十二月,诛年羹尧。
是年,汪景祺从年羹尧著《西征随笔》忤逆,枭首悬菜市口十载,妻孥戍黑龙江,谕:“儆天下乖戾之气。”
雍正四年(1726):二月,永锢隆科多畅春园;五月,鄂尔泰奏请改土归流,西南土司世袭废,置流官。九月,查嗣庭试题案发:"维民所止"被劾为"去雍正之首",瘐死戮尸。
是年,定太监官衔,总管为正四品,罢江宁织造曹頫,查封家产。
雍正五年(1727):三月,与沙俄签《布连斯奇条约》《恰克图条约》,划定中俄中段边界。八月,皇三子弘时以年少放纵,削籍,旋死。
雍正六年(1728):曾静投书岳钟琪反清,供吕留良诗:“清风难吹我,明月照何人?”留良剖棺戮尸,子孙皆斩。制 《大义觉迷录》 颁天下。
雍正七年(1729):六月,因西北用兵,设军机处,奏折直达,誊副本,廷寄密封,日行八百里,夺内阁议政权。其职制皆内阁大学士张廷玉所定,雍正尝谕: “朕即位十载,廷玉日侍案前,未刻未休,朕之股肱,千古一臣”。乾隆十三年,以老乞休。乾隆讽曰: “卿配享太庙,岂得归田终老?”后削爵遣归,乾隆二十年卒于家。
雍正八年(1730):徐骏误书 “狴下” ,抄家得诗:“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指诋清廷,弃市,族流。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一日,不豫,批答如常。二十三日,崩于圆明园。遗诏皇四子弘历秉性仁慈,人品贵重,著继朕登基,诸王大臣辅弼。
雍正,勤于政事,自朝至暮,览奏章无虚日,日批奏折五十余件,朱批字数超千万,在位十三年,天下府库充盈,民亦安业。然用法严峻,颇遭物议,尤于兄弟诸王多有禁锢,时论以为过苛。
《清史稿》赞雍正「严明察吏,整饬纲纪,救时之弊」,号雍正一朝,无官不清。
九月,诏一切雍正年间新政,悉遵旧制行。惟官绅一体当差纳粮,永为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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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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