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闻掘客 发表于 7 天前

商伟|雍正的“普通话”实践,一个清朝帝制及其不满的故事

4月26日,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与文化系杜氏中国文化讲席教授商伟受邀在华东师范大学,以“言与文的现代转型——意义、方法与可能性”为题发表演讲,此次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黄锐杰副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罗岗教授、毛尖教授、罗萌副教授、陈琦老师、澎湃新闻记者丁雄飞及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张杨思颉、苏恩祺、严奕洁参与了对谈。


晚清至民国期间关于语言文字的论争与实践,都共同面对这样一个迫切的问题,那就是如何解决汉字阅读和书写的困难,以适应建立现代国家的需求。商伟教授在讲座中将“言与文的现代转型”追溯至清代,认为雍正皇帝是当时最具有“现代”国家意识的一位皇帝。他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在清代乃至历代王朝中都是独具特色的。


商伟教授还回顾了切音字改革时期的“言文一致”实践,以及这一实践如何引出五四时期以统一语音为诉求的语文改革活动。他通过对雍正的正音举措的分析,回答了这样两个问题:清帝国内部是否存在统一语言的需求与动力?雍正推行官话的努力是否预示了现代国家的诉求?
雍正皇帝的“现代”改革
清代的地方治理向来是学界关注的一个焦点。朝廷任命的文官去地方赴任,基本上依靠两类人来管理地方事务:一是他们个人聘请的幕客,以及家人和亲戚,二是当地的胥吏和衙役。幕客和胥吏都不是由朝廷来任命的,也不享受朝廷的俸禄。他们为雇佣自己的地方官工作,同时也对地方官负责。这可以说是帝国(empire)的“间接统治”(indirect rule)方式的一种特殊体现:朝廷将地方治理的责任委托给地方官,并且与他们个人之间达成了一种责任制关系。尽管清朝的疆域空前广阔,人口激增,文官的编制却始终不变,甚至与十二世纪的宋朝不相上下。从这个意义上说,大清帝国是小政府的一个极端例子。
这一体制固然有助于朝廷减少政府开支,但它的种种弊端却也日益彰显,在旷日持久的太平天国之乱中更是被加倍地放大和凸显出来。晚清知识分子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对清王朝表示不满并做出批评,无论如何概括都难免挂一漏万。商伟教授着重指出这一点:在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看来,问题显然并不是什么集权专制,而恰恰在于清王朝无法有效地行使他们所期待的国家职能。他们面对的是这样一个现实,即清廷在行政、财政和军事等诸多方面都疲于应对,力不从心,甚至不得不依赖地方武装来平定内乱,造成了孔飞力所说的十九世纪后期的“乡绅军事化”现象,并进而演变为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军阀割据。应对危机的办法导致了新的危机,而在四分五裂的危机状态下又如何能成功地抵御外侮呢?有鉴于此,他们呼吁建立一个强大的、具有集中管控力和全社会动员力——包括迫在眉睫的军事动员力——的现代国家体制。
晚清思想界和知识界对现代国家的向往,固然投射了他们急切的现实诉求,但也在更深的层次上揭示了现代国家的一些内在特质,而这些特质无疑正是清王朝的地方统治模式所不具备的,与清帝国内部多元化和兼容性的社会、宗教、文化和语言系统,也有着本质性的差异。
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伟教授指出,雍正皇帝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在清代乃至历代王朝中都是独具特色的,可以说体现了具有前瞻性的“现代”国家意识。例如,清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雍正下令福建、广东督抚及各级教官训导学子学习官话,并要求“凡系乡音读书之处”皆聘请官话教官,不通官话者不得参加科举考试。次年又在闽、粤地区设立正音书馆,从而将这项规定制度化了。官话由此成为入仕的先决条件。雍正皇帝谕内阁曰:
朕每引见大小臣工,凡陈奏履历之时,惟有福建、广东两省之人,仍系乡音,不可通晓。夫伊等以见登仕籍之人,经赴部演礼之后,其敷奏对扬,尚有不可通晓之语,则赴任他省,又安能于宣读训谕、审断词讼,皆历历清楚,使小民共知而共解乎。官民上下,语言不通,必使吏胥从中代为传述,于是添饰假借,百弊丛生,而事理之贻误者多矣。且此两省之人,其语言既皆不可通晓,不但伊等历任他省,不能深悉下民之情,即伊等身为编氓,亦必不能明白官长之意,是上下之情,捍格不通,其为不便实甚。
这项规定为什么如此重要?其中一条原因正在于它有悖于传统,体现了雍正不同于帝国体制的关注。

电视剧《雍正王朝》(1999)
事实上,清廷通常并不特别关注地方官能否与地方乡绅和当地百姓进行有效的口头交流。他们更担心地方官与当地势力瀣沆一气,形成利益同盟,与朝廷离心离德。根据官制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离家乡500里范围内出任地方官,以免地方官与当地乡绅联手垄断地方事务,并从中渔利。此外,传统帝国的行政体制是以文书为媒介来运作的,信息的口头交流并非当务之急。而官员与百姓之间,就更无面对面口头沟通的必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一体制设计无疑是具有合理性的。但为什么雍正要提出统一官音的举措,并且付诸实施?
商伟教授指出,雍正特别重视语言,他比从前任何一个帝王都更强调官话对于王朝统治的重要性。雍正大力推行官话教育,首先是为了保证朝廷发布的信息可以通过口头交流而在官僚系统内部通行无碍;其次是为了防止地方官因语言隔阂而受制于当地豪绅和世袭胥吏,以此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控并改善行政治理的效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雍正认为地方官只有精通官话,才能有效地行使上通下达的行政功能,一方面确保他们可以“深悉下民之情”,另一方面又令“身为编氓”的平头百姓也能够“明白官长之意”。
雍正在推行官话,统一语音这一点上用心良苦,体现了他有关地方治理的新想法。但他对官话、方言,以及言文关系的理解,有别于传统的认知。因此,上述要求显得既不近情理,也不切实际。商伟教授指出:
首先,由于雍正皇帝满族背景的局限,他无法体察闽、粤等地读书人学习官话的实际困难,对闽、粤方言的悠久历史与文化地位也缺乏足够的了解和尊敬。他当然更不明白,他所推崇的官话不过是一种行政语言,在历史起源和文化底蕴上完全无法与闽、粤地区的方言相比。
其次,雍正在说到汉字书写时,认为“字音”是“四海如一”的,而忽略了中国历史上的“言文分离”现象:一旦落实在诵读上,字音便有赖于方言的发音,尤其是地方精英所使用的方音,即所谓“绅谈”,因此并不存在具有绝对普遍性和高度标准化的统一发音。实际上,雍正本人也意识到,读书人“只因用乡语读书,以至字音读惯,后虽学习官话,亦觉舌音难转”。但正因为如此,对读书人来说,改用官话读书不仅是难以接受的,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也是行不通的,更不可能在短期内奏效。
最后,雍正严重低估了方言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诚如他所说,“五方乡语不同”。既然如此,哪怕地方官能说一口流利的官话,又如何做得到“使下民共知而共解”呢?除非雍正假设编入户籍的民丁都可以通过官话来交流,而这在当时是难以想象的。
实际上,雍正对官话的理解主要出自满族皇室的教育背景与学习经验。而有清一代,朝廷从未对官话做出明确的定义(平田昌司 语)。官员操习的所谓官话实际上南腔北调,同质性与标准化的程度都不够高。这一点很快就从正音实践的失败中得到了印证。
商伟教授总结说,雍正的正音尝试是史无前例的,同时也不乏前瞻性,预示了接近现代国家的治理观念。也正因此,这一改革举措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难以获得成功的。
雍正强调政府治理与信息传递都有赖于统一的官话语音,尤其是强调了朝廷任命的地方官务必掌握官话。这表明他已经敏感地意识到了帝国体制的某些内在问题,尤其是帝国体制下的地方治理的局限性。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在官话的基础上统一语音正是雍正的一贯主张。他在闽、粤地区搞正音试点,希望成功之后在其他地区推广:“通行凡有乡音之省,一体遵行。”

雍正希望造成天下试子皆说官话的局面,而这并不仅限于汉人,他在满族学校中也一以贯之地大力推行官话教育。影响所致,满族贵族的满语、满文水平都出现了滑坡,双语教育变得难以为续。至乾隆中期,这一势头已变得无可逆转,乾隆皇帝一再重申满语满文的重要性也无济于事。与此相关的还有一个经常被忽略的事实,那就是满语、满文自身也在与时俱进,尤其是在与官话和汉字的互动中发生了显著变化,与十七世纪之前已不可同日而语。无论如何,正是在满族皇帝统治下的王朝,满族人最终失掉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其中雍正时期构成了一个转折点。从现代民族国家的族裔认同和代表性政治的立场来看,这一现象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但它又在相当的程度上预示了对现代国家管理的诉求,其复杂成因与深层逻辑都足以发人深省。
除此之外,雍正皇帝还推行了其他的改革措施,包括“火耗归公”。其目的是为了在财政、税收和行政等方面,加强朝廷对地方的有序管理。这一改革无疑触及了帝国体制中更为深刻、也更为复杂的方面。尽管雍正仍无力解决地方治理的结构性问题,但重要的是,就其指向而言,火耗归公与雍正的正音措施是基本一致的。从这个角度来理解雍正推行官话的正音实践,为我们提示了一个先见之机,以此窥视现代国家有别于传统帝国的一个重要侧面。这是一个清朝帝制及其不满的故事。


在文字、口语、诵读之间:以今例古的错误

《云帆集》商伟 著,活字文化 策划,河北教育出版社 出版,2023年
接下来,商伟教授探讨了现代言文转型对于我们理解历史上的言文关系究竟提出了哪些问题,又有怎样的启示。以及如何以此为参照,来反省和重建我们的语言文字史观。
商伟教授指出,“五四”以来关于“言文一致”的主张存在两大悖论:首先,尽管“言文一致”为白话文运动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但在实践上却仍未摆脱中国以书写为中心的“文”的传统。例如,胡适大力倡导白话文,但对语音却相当马虎。他甚至认为作家可以直接向《水浒传》学习白话文写作,而不必先学官话或国语。
其次,即便是在“五四”之后,白话文和国语文也并未实现严格意义上的“言文一致”,但这一观念却深刻地塑造了学界对于中国语言文字史的理解,形成了以口语为旨归的书写进化论的历史叙事。根据这一宏大叙事,汉字书写系统经历了“从口语出发,到脱离口语而走向死亡,又回归口语”的周期性的历史循环,而这一历史循环最终又受制于不断接近口语的线性进化逻辑,至五四时期而最终达成“言文一致”,体现为以白话文或国语文取代了僵死了近两千年的文言文。
这一历史叙事需要确认一个起点,以证明汉字书写从一开始就是接近口语的。钱玄同等学者因此声称,《尚书》之所以难读,正是因为它记录了当时的口语,“是当时的白话告示”。他们从起点上就将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书写纳入了“言文一致”的轨道来加以解释。但这不仅无助于说明《尚书》与语言的关系,反而引出了更多有待回答的问题。商伟教授主要论及两个主要问题:
首先,汉字书写的言文一致说是难以成立的。言文一致说出自对表音文字的理解,即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但是,书写与言说属于两套不同的表达系统,分别受制于各自所属媒介的性质、功能与运作语境。文字书写的载体、工具、技术、格式,及其预设的交流语境,都并非透明的、可有可无的物质媒介,而是以各自的方式参与塑造了文字系统及其意义的产生、接受与传播。因此,尽管相对于表意文字而言,表音文字更接近语言,但即便是表音文字也做不到严格意义上的言文一致。不仅英文做不到,属于闪米特语系的阿拉伯文甚至还体现出了结构性的言文分离的特征。这是我们思考文字与语言关系的一个基本前提。仅就书写的物质性来看,在《尚书》的时代,文字的载体来之不易,书写也有相当的技术难度。因此,任何形式的汉字写作都难免删繁就简,惜字如金,并且形成自身高度风格化与文体化的表述风格,而不可能亦步亦趋地追摹语言。
作为表意文字,汉字书写与语言或语音的关系远比表音文字复杂。晚清和五四以来的学界通常以“言文分离”来概括这一关系,但也往往引起一些误解,而有待于澄清。有人误以为对于汉字书写来说,言文分离意味着语音和语言不重要,其实不然。在商伟教授看来,言文分离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于,汉字书写没有与任何一种语音系统形成固定的一一对应的排他性关系。这首先涉及表意文字与语音及语言的结构性的复杂关系,尤其是谈及过去时代的语音时,我们需要在文字、口语和诵读之间做出区分。这三个领域彼此关联互动,但又不相等同。所谓字音一旦落实在诵读上,便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这也正是雍正所批评的闽、粤士人“用乡语读书”的情况。不过,诵读与方言口语在语音上又不完全一致。诵读的语音——即所谓读书音——或多或少地有赖于方言中的“绅谈”,而与老百姓使用的“乡谈”在发音、语汇和表达风格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学界通常称之为“文白异读”。就诵读而言,同一个汉字在不同的地区有各自的读音。而这些地区不仅包括今天的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也包括日本、韩国和越南等汉字书写圈内的国家。于是,在统一的汉字书写与众多的地域性读音之间,形成了相互依赖和相辅相成的生态关系。
在近现代欧洲式的民族主义和语音中心论的影响下,论者往往不假思索地对汉字书写系统做出批评,认为它压抑甚至剥夺了方言作者的主体意识和自主性的书写表达。从语音中心说的写作立场来看,这一批评或不无道理,但它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恰恰是批评者所依据的近现代欧洲模式及其语音中心论的实践,在使用表音文字的国家和地区造成了对语言多样性生态的巨大破坏。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拥有民族国家官方地位的语言被拼写成文字而广泛传播,其他的语言则处于明显的劣势,即便有幸进入书写也不免被边缘化,甚至难逃最终被淘汰的命运。因此,一部分人固然可以通过书写而确认并表达其民族国家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从而在代表性政治中获得支配性地位,但对于不属于这一族裔和群体的个人来说,这势必意味着压制与剥夺。相形之下,清王朝的官方语言文字包括满、蒙、汉、藏、维吾尔五种,而属于不同族群的其它文字也散见于各自的居住区域,形成了多种语言文字共存的局面。在前现代的帝国框架内,即便是统一的汉字书写也并不必然导致对包括方言在内的其它语言的排斥,反而为后者的生存保存了自主空间,因为众多不一的地域性语言已经构成了汉字生态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这一方面显示了表意文字自身的本质特征与优越性,另一方面也展现了传统帝国内部难以替代的多元化和兼容性。
不难看到,历史上用来诵读汉字文本的语音系统远远超出了我们今天确认为“汉语”的范围。毕竟,我们无法将诵读汉字的任何一种当地语音都称作汉语。而即便是在被确认为汉语的那些语音之间,也无法做到相互沟通。由此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以语音及其与汉字书写的关系为依据,来划定我们通常称之为汉语这一概念的外延与边界?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我们今天使用的“汉语”这个概念是如何形成的,它有怎样的历史,前后经历了哪些变化?它与从前的“汉人”和现代定义的“汉民族”的观念,又是如何在各自的形成、变化的复杂过程中,相互规定与相互塑造的?我将这些问题统称为“汉语问题”,在这里一并提出来讨论,是为了引起更为具体的历史分析和更具理论性的深入阐述。
不容否认的是,言与文之间也难以避免地会产生磨合,包括方言方音反过来对汉字书写发生影响。这一影响体现在一些起源于方言的词汇进入汉字书写系统,从而在该方言区以外的地域中获得流通和使用,有时也通过另造新字和改变汉字的字形、字义等方式而体现出来。这些现象从古至今绵延不绝,为汉字书写系统内部的多样化与自我更新提供了重要的来源,但影响通常是局部的、个别的和渐进式的,而非整体的和系统性的。汉字系统中的方言书写以粤语、吴语和北京话为最,可是到目前为止,只有接近普通话的北京话写作具有跨地区的流通性。这固然是情有可原,不难理解的,但即便是北京话写作,也时常会遇到有音无字的情况。这正是汉字书写所难以避免的一个问题。如前所述,汉字文本的地方化可以通过方音诵读而间接地和部分地得以实现。但直接用汉字书写方言,则存在明显的局限性。无论是借助形声字还是索性将汉字本身当作声符来使用,都是如此。时至现代,汉字系统已经吸收了大量的形声字,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或消解其表意文字(logogram)的性质与功能。
有所失必有所得,也正是因为表意文字不可能紧随一时一地的语言和语音的变化而变化,汉字书写才得以保持跨越时空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普遍性,并且起到了连接古今与维系统一帝国的作用。与欧洲的表音文字的历史相对照,这一特征尤为显著。在罗马帝国的边缘地域,很早就出现了以当地语音或乡音化的拉丁语诵读拉丁文《圣经》的现象。这有些像汉字文化中的以方音读书,但不同之处在于它并非常态,而是例外,并且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过程之后,最终导致这些地区以地方化的文字书写替代了拉丁文,从而一劳永逸地终结了罗马帝国拉丁文的一统天下。而这些地方化的文字书写,也为近现代欧洲的民族国家的语言文字奠定了最初的基础。显而易见的是,近现代中国的语言文字变革并没有走上这一条欧洲式的道路。
时至今日,在历经白话文、国语文,以及推广普通话等一系列由政府所主导和推行的全民教育活动之后,汉字书写与普通话之间相互磨合、相互塑造,已经形成了大体相近的关系,但这一关系的建立有赖于许多外部因素,而不完全出自文字自身的规定性。如果以为汉字书写因此便实现了“言文一致”,并且此为依据来想象过去时代的言文关系,从而否认汉字书写史上曾经存在结构性的言文分离现象,那就犯了以今例古的错误。
商伟教授接下来转入第二个问题的讨论,即从形声字出发来看《尚书》的文与言,及其相关议题。汉字书写与语言的关系离不开对形声字性质的理解。汉字是符号性的表意文字,但早至甲骨文时期,形声字就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数量。这表明汉字与语言是分不开的,只不过汉字的声符固然具有辅助表音的功能,但与表音文字的字母仍有很大的区别。声符只能大致标音,而不具备字母记音的准确性与规范性。已有学者指出,《尚书》中的一些形声字有可能出自周王室岐山时期使用的口语发音,可是这不等于严格意义上的语音记录,更不等于在句子的层面上去复制口语。至于感叹词或象声词如“嗟”“哉”等,也都是高度风格化的文字表达。它们的作用并非记录语音,而是标记语气助词。有关的研究表明,这些词汇还具有分句、调整语句节奏和塑造文字风格等功能。而这些功能都应该在“文”的范畴内来加以分析和理解。
整体而言,《尚书》的文字风格以整饰简洁见长,多用单音节的字和四字句,体现了高度浓缩凝练的书面语特征。任何时代的口语都不可能仅仅由单音节的语素所构成,商周时代也绝无可能按照《尚书》的书写方式来说话。在这一点上,鲁迅先生的意见值得参考。他不否认书写与语言相关,但反对言文一致说:“我的臆测,是以为中国的言文,一向就并不一致的。大原因便是字难写,只好省俭些。当时的口语的摘要,是古人的文;古代的口语的摘要,是后人的古文。”所谓“口语的摘要”,就是“将不关重要的词摘去了的”。“《书经》有那么难读,似乎正可作照写口语的证据,但商周人的的确的口语,现在还没有研究出,还要繁也说不定的。”鲁迅没有对此做出深入阐发和具体论证,但这一意见无疑是中肯的,并且大体适用于早期汉字书写的普遍情况。通过《尚书》来重构当时的口语,尤其是重构口语的语句,势必会在文与言之间造成混淆。而以言为标准、以“活”与“死”来评判文的价值,更是对汉字书写及其发展史的严重误解,有必要加以反省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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